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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 Wedding|她的婚禮
信箱:her.wedding.plan@gmail.com
服務時間:12:00 –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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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合作條款(請詳閱並捲動至最下方)

「Her Wedding」媒合平台廠商合作條款

瑩宥瑩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或「甲方」)經營「Her Wedding」網路媒合平台。申請註冊廠商帳號之法人、商號或個人(下稱「廠商」或「乙方」),應於提出註冊申請前詳閱本條款。

乙方透過經驗證之廠商帳號勾選「我已閱讀並同意」,並送出註冊申請,即表示乙方同意以電子方式作成及保存本條款,並接受本條款之約束。

乙方送出註冊申請僅表示申請加入本平台。經甲方完成資格審核、乙方確認個別合作條件,並由甲方通知帳號啟用後,雙方合作契約始生效。

第一條:名詞定義

本平台:指由甲方經營之「Her Wedding」平台(網址:[https://herweddingplan.com/])、行動版網頁、應用程式及其他相關服務。

消費者:指因本平台之瀏覽、查詢、免費預約或媒合,而向乙方購買商品或服務之使用者。

免費預約:指消費者以零元方式取得乙方資訊之媒合程序,不代表消費者已向乙方下訂或與乙方成立契約。

成交:指消費者因本平台之免費預約或媒合,而與乙方就婚禮商品或服務成立契約。

成交金額:指消費者與乙方成立契約後之契約總額。

成交介紹費:指乙方因本平台媒合而與消費者成交時,依成交金額及雙方約定比例支付予甲方之費用。

成交回饋:指甲方依平台規定提供予消費者之烏龜幣或現金回饋。

第二條 廠商註冊及帳號管理

乙方應提供真實、完整且正確之名稱、統一編號、負責人、聯絡人、電子郵件、手機及其他甲方要求之註冊資料。

代表乙方辦理註冊、勾選同意本條款或確認個別合作條件之人,應已取得乙方合法授權。因其未取得授權所生之爭議或損害,由該申請人及乙方依法負責。

乙方應妥善保管帳號、密碼及驗證資料。乙方知悉帳號遭冒用、盜用或有其他安全疑慮時,應立即通知甲方。

乙方註冊資料或聯絡方式如有變更,應立即於平台更新;未更新前,甲方得依原留存資料辦理通知及聯繫。

甲方得就乙方資格、資料完整性、商品或服務類型及平台合作需求進行審核,並保留是否核准帳號之權利。

第三條: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婚禮商品、或服務資訊刊登、搜尋、免費預約、媒合、成交確認及成交回饋等平台服務。

乙方原則上應透過平台後台自行建立、提交及更新刊登資訊;甲方得依服務類別、系統功能或營運安排,依乙方提供之資料代為建立或刊登。

乙方自行提交或由甲方代為建立之資訊,均須經甲方後台審核通過後,始於前台公開顯示。未通過審核者,甲方得要求乙方補充、說明或修正。

甲方代為刊登或進行內容審核,僅屬刊登作業及平台管理措施,不代表甲方保證資訊之真實性、商品或服務品質或乙方之履約能力。乙方仍應就其提供及刊登內容負責。

消費者完成免費預約後,甲方得將乙方聯絡資訊及公版合約提供予消費者,並將消費者於媒合所必要之聯絡資料提供予乙方。

本條款僅限於甲乙雙方間之平台媒合服務關係,不構成任何僱傭、委任、代理、合夥、經銷或其他類似關係。

乙方仍應依本條款辦理成交回報及支付成交介紹費。

第四條:雙方之責任與義務

一、 甲方之責任與義務

平台維運:甲方應維持本平台系統之正常運作,提供媒合服務及成交回饋。

行銷推廣:甲方得視情況規劃行銷活動,以提升本平台及乙方商品、服務之曝光度。甲方有權決定推廣之方式、時間與內容。

二、 乙方之責任與義務

資訊真實性:乙方應提供商品、服務、價格、優惠及其他刊登資料予甲方刊登或自行刊登,並確保資料真實、合法且正確。資料如有異動,乙方應立即至本平台後台更新、異動刊登資訊。

商品、服務品質及履約:乙方應確保其提供之商品、服務具有通常可期待之品質,並符合相關法規之要求。乙方應自行對其提供之商品、服務負擔物之瑕疵擔保及權利瑕疵擔保責任。

乙方與消費者達成成交後,應於七日內登入平台,將訂單狀態更新為「已成交」,並填寫成交日期、成交金額及甲方要求之必要資料。

乙方不得要求消費者放棄成交回饋、隱匿成交、低報成交金額,或以關係企業、第三人、其他帳號或其他方式規避成交回報及成交介紹費。

成交後如有成交金額變更、部分取消或全部解約,乙方應於知悉後三日內通知甲方,並提供契約、解約協議、退款證明或其他必要資料。

消費者服務與爭議處理:

(1)乙方應提供即時且有效之客服管道,回應並處理消費者之詢問、客訴及售後服務需求。

(2)凡因乙方提供之商品、服務所衍生之品質瑕疵、延遲給付、內容不符、退換貨、退款或其他消費爭議,應由乙方負擔最終處理責任。乙方應積極與消費者協商解決,不得有任何損害甲方商譽之行為。

(3)乙方若與消費者有爭議,乙方應自行處理及解決。甲方或本平台若因前列爭議產生被消費者求償或主張權利或要求說明、遭主管機關要求說明或裁罰、商譽損失或其他損害,乙方應對甲方負甲方支出之律師費用、訴訟費用、行政罰緩或其他損害之賠償責任。

第五條:成交回報及確認

乙方回報成交並支付成交介紹費後,甲方完成收款確認時,得於平台註記為「已收款」,並通知消費者確認成交金額及選擇回饋方式。

乙方未依約回報成交時,消費者得主動向甲方提出契約、付款證明或其他成交資料。

甲方接獲消費者主動回報後,得通知乙方於五個工作日內確認或提出異議。乙方如有異議,應提出契約、收款紀錄或其他具體資料。

乙方逾期未回覆,且甲方依消費者提出之資料足以認定成交者,甲方得認定該筆交易已成交,並通知乙方支付成交介紹費。

甲方為查核成交或解約事實,得於必要範圍內要求乙方提出契約、收款、退款或其他相關資料。

第六條:成交介紹費及個別合作條件

乙方知悉並同意,本平台係以成交介紹費作為平台服務之收費方式之一。乙方因甲方媒合而與消費者成交時,應依雙方確認之個別合作條件,支付成交介紹費予甲方。

成交介紹費之計算方式、費率或固定金額、付款期限、稅費負擔及其他個別合作條件,由甲方於乙方完成註冊並經平台審核後,寄送至乙方註冊時所填寫之電子郵件信箱。乙方完成註冊僅屬合作申請,本契約或個別合作條件尚未生效。

乙方進入廠商後台「我的商品」頁面時,系統自動顯示之確認頁面或視窗,向乙方完整呈現本契約、個別合作條件等文件。

乙方於確認頁面閱覽契約文件後,勾選同意、完成電子簽名並點選「簽署並同意契約」或其他具有相同意義之按鈕。乙方完成前述程序時,本契約及個別合作條件始生效,並構成甲乙雙方間完整合作契約之一部分;甲方始得開通乙方之商品或服務刊登及媒合功能。

代表乙方完成前項簽署之人,應確認其為乙方之負責人、代表人,或已取得乙方合法授權之人。簽署人勾選同意並完成電子簽名時,視為聲明其具有代表或代理乙方締結本契約之權限;如有無權代理、越權代理或提供不實身分資料之情形,應由簽署人及乙方依法負責。

甲方應保存乙方簽署時所顯示之完整契約及個別合作條件,並保存契約名稱、內容、附件、版本編號、乙方名稱、統一編號、簽署人姓名及身分、確認帳號、電子簽名、簽署日期與時間、IP位址、裝置資訊及其他足以證明乙方身分與意思表示之電子紀錄。

乙方完成簽署後,甲方應將已簽署之完整契約及個別合作條件,以電子郵件寄送予乙方,或於廠商後台提供乙方查閱及下載。乙方無須另以電子郵件回覆確認收件。

雙方同意以電子文件及電子簽名方式訂立本契約,其效力與書面文件及親筆簽名相同。依法或因爭議處理需要時,甲方得提出前述電子文件及系統紀錄,作為雙方契約關係及意思表示之證明。

同一消費者經本平台媒合後,於12個月內,就本平台媒合之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與乙方、乙方之關係企業或乙方指定之第三人締約者,仍視為本平台媒合之成交。本平台媒合之認定,以甲方系統之媒合紀錄為準。

乙方應於個別合作條件所定期限內,將成交介紹費支付至甲方指定帳戶。乙方逾期未支付者,甲方得催告乙方限期支付;屆期仍未支付者,甲方得暫停乙方之商品刊登、媒合或帳號功能,並依法請求履行及損害賠償,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用及執行費用。乙方並應自原定付款期限屆滿之日起,按年息百分之五加計遲延利息。甲方並得請求乙方給付按成交介紹費總額20%計算之違約金。

甲方如欲變更成交介紹費之計算方式、付款期限或其他影響乙方權益之個別合作條件,應事前將變更內容及生效日期通知乙方,並依本條所定程序重新提供乙方閱覽、勾選確認及電子簽名。乙方未完成重新簽署者,變更內容不生效。

個別合作條件之變更,原則上僅適用於變更生效後成立之媒合或成交,不得溯及影響變更生效前已成立之成交及其成交介紹費;但雙方另有明確約定者,不在此限。

成交介紹費之實際計算方式、費率、固定金額、付款資訊及其他個別合作條件,屬甲乙雙方之商業約定。除為履行本契約而有必要,或依法令、法院、主管機關要求,以及辦理會計、稅務或專業顧問作業所必要者外,雙方不得向第三人揭露。任一方違反前項保密義務,致他方受有損害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七條:解約及介紹費結算

消費者與乙方解約時,契約價金、訂金、退款及其他權利義務,應由消費者與乙方自行處理。甲方不代收或代為返還消費者支付予乙方之款項。

若因非可歸責乙方之事由,致乙方與消費者間契約經解除、無法履行或乙方遭消費者請求退款,乙方申請結算或退還成交介紹費時,應提出解約協議、退款證明或其他足以證明解約之資料,經甲方審核後依下列方式辦理:

(1)消費者原選擇烏龜幣者,已取得之烏龜幣由消費者保留;甲方退還乙方之金額,為已收成交介紹費扣除已發放烏龜幣價值後之餘額。

計算公式:退還金額=已收成交介紹費-已發放烏龜幣價值。

(2)消費者原選擇現金回饋者,已發放之現金無須由消費者退回;甲方得將該筆交易原可提供之烏龜幣回饋與消費者取得之現金回饋差額以烏龜幣發給消費者。甲方退還乙方之金額計算方式如下:

計算公式:退還金額=已收成交介紹費-已發放烏龜幣價值-扣除新人當初已取得的現金優惠。

前項計算結果低於零元者,以零元計;退還金額最高不得超過甲方就該筆交易實際收取之成交介紹費。

乙方如有虛假解約、製作不實退款資料、與消費者共同規避成交介紹費或其他不正行為,甲方得拒絕退還成交介紹費,並得請求乙方補付費用及損害賠償(包含甲方支出之律師費用、訴訟費用)。

第八條:商品或服務品質與權利保證

品質保證:乙方保證其提供之商品、服務符合其於本平台所載之描述,並符合雙方契約及相關法律規範,並自行負責履約、瑕疵處理、售後服務、解約及退款。

因可歸責於乙方之違約、違法、商品或服務瑕疵,致甲方受有損害或遭第三人請求者,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之直接且合理必要損害,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用、行政罰鍰。

第九條:素材及智慧財產權

乙方應確保其提供之文字、圖片、影音、商標及其他素材具有合法使用權限,絕無侵害第三人之權利。

乙方同意於本條款存續期間內,無償授權甲方於平台刊登、媒合及合理行銷所必要範圍內,使用前項素材。

甲方得依平台版面及行銷需要,就乙方提供之資料使用、重製、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改作(如排版、裁切、縮放或格式調整);涉及商品內容、價格、優惠條件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實質變更者,應經乙方確認。

本條款終止後,甲方應於合理作業期間內停止使用乙方素材;但依法應保存之交易紀錄、已完成之行銷內容或備份資料,不在此限。

第十條:消費者資料保護

乙方取得之消費者姓名、電話、電子郵件及其他個人資料,僅得用於本次婚禮商品或服務之洽談、簽約、履約及售後服務。

未經消費者同意,乙方不得將消費者資料出售、交換、提供予無關第三人,或用於與原蒐集目的無關之行銷。

乙方應採取適當安全措施保護消費者資料。發生資料遭竊取、洩漏、竄改或其他事故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採取必要處理措施。

利用目的消失或保存期間屆滿後,乙方應依法刪除、停止處理或停止利用相關資料。

第十一條:違約處理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要求限期改善、暫停刊登或媒合;情節重大者,得立即終止本條款:

(1)隱匿成交、低報成交金額或拒絕提供成交資料。

(2)逾期未支付成交介紹費。

(3)要求消費者不得向甲方回報成交或申請回饋。

(4)提供不實商品、服務、成交或解約資料。

(5)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或違反法令。

(6)於本平台刊登或提供任何侵害第三人權利或違反法律、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商品或服務。

乙方違反前項約定者,除應補行成交回報及支付成交介紹費外,並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損害(包含甲方支出之律師費用、訴訟費用)。

第十二條:契約之修改與終止

本條款及個別合作條件,於乙方完成電子確認,並經甲方以會員系統或電子郵件通知帳號啟用時生效,持續有效至任一方依本條約定終止為止。

甲方修改本條款時,應於平台公告修改內容、版本及生效日期。涉及成交介紹費、付款、違約責任、解約結算、個人資料、契約終止或其他重大權益之變更,甲方應另以會員系統或電子郵件通知乙方,並於乙方重新勾選同意後始對乙方生效。

不涉及乙方重大權益之文字、操作流程或平台功能調整,甲方得於平台公告後生效。

個別合作條件之變更,應經甲乙雙方另以電子文件確認。

任一方得於三十日前以會員系統、電子郵件或其他可供事後查驗之方式通知他方終止合作。

一方有重大違約,經他方催告仍未於指定期限內改善者,他方得終止本條款;情節重大或無法改善者,得不經催告立即終止。

若任一方有破產、解散、重整或無法清償債務之虞時,他方得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他方終止本條款。

本條款終止前已成立之成交,其成交回報、成交介紹費、解約結算、保密、個人資料及損害賠償義務,不因終止而消滅。

第十三條:保密義務

甲乙雙方對於因履行本條款而知悉或持有之他方營業秘密、財務資訊及其他標示為機密之任何資訊,均負有保密義務,除法律規定或經他方書面同意外,不得洩漏予任何第三人。此保密義務於契約終止後仍然有效。

第十四條:電子通知及紀錄

甲方得以會員系統通知、乙方註冊之電子郵件或其他經雙方指定之電子方式,傳送與本條款有關之通知。

電子通知進入乙方指定之會員帳號或電子郵件系統時,視為送達;但乙方能證明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無法收受者,不在此限。

甲方得保存乙方之註冊資料、身分驗證紀錄、勾選紀錄、條款版本、個別合作條件、日期、時間、IP位址、裝置資訊及其他足以證明電子意思表示之資料。

前項電子紀錄得作為雙方成立合作關係及確認條款內容之證明。甲方應提供乙方查閱、下載或以電子郵件取得其所同意之條款及個別合作條件。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與法律適用

法律適用:本條款之解釋、效力及任何爭議,均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爭議處理:因本條款所生之爭議,雙方同意本於誠信原則先行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六條:其他

本條款、成交介紹費約定、「Her Wedding」網站服務條款、及經雙方確認之書面文件,均為本條款之一部分。文件內容牴觸時,依下列順序適用:

(1)個別合作條件。

(2)本廠商合作條款。

(3)商業資訊刊登服務條款。

(4)網站服務條款。

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另依平台隱私權保護政策辦理。

本條款取代雙方先前所有口頭或書面之協議。

本條款中任何一部分如經法院宣告為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之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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